指引已有更新,填補了我文中的一些疑慮了,請留意︰//D10. 本人參與的藝文工作屬於藝發局 2019/20 年度資助藝團所舉辦的活動,我是 否可以就相關活動提交申請 ?
藝發局 2019/20 年度「年度資助」、「文學平台計劃」、「優秀藝團計劃」 的藝團,在本計劃下直接獲發$80,000 資助,藝發局已呼籲各藝團除運用其支 援金補助藝團額外的營運支出,應同時盡量運用這項資助支付其前線員工、 後勤支援員工、短期工作人員、協助承辦公司人員及個人藝術工作者的全部 或部分薪金;如果$80,000 資助尚未足夠補助所有支出,藝團應向藝發局申請 最多$50,000,即共$130,000 應急。本局明白藝團也有一定負擔,因此若前線 藝術工作者未能從藝團方取得全部或部分薪金,亦可就其個人工作酬金損失 申請「藝文界支援計劃」資助,成功申請者最多可獲得上限共$7,500 資助。 申請者可參考以下例子 :
李小明先生為舞台技術人員,並以短期形式受聘於劇團 A,於 2020 年 3 月 26 日至 27 日在香港藝術中心演出的《劇目 A》活動中,負責舞台裝拆工序。而 劇團 A 是藝發局 2019/20 年度「年度資助」藝團,並獲得「藝文界支援計 劃」直接資助的$80,000。
情況A
李小明先生的受聘薪金為$10,000,劇團 A 從資助中分配$10,000 予李先生作 爲薪酬,李先生無須就相關活動向藝發局申請資助。
情況B
李小明先生的受聘薪金為$10,000,劇團 A 從資助中分配$5,000 予李先生作爲 薪酬,李先生可填妥申請表及獲劇團 A 負責人簽署證明尚欠$5,000 薪金,然 後提交表格到藝發局,藝發局經處理後發放資助$5,000 予李先生。
情況C
李小明先生的受聘薪金為$10,000,劇團 A 未能分配任何資助予李先生作爲薪 酬,李先生可填妥申請表及獲劇團 A 負責人簽署證明,然後提交表格到藝發 局,藝發局經處理後發放資助最高上限$7,500 予李先生。//
//D11. 本人參與的藝文工作屬於藝發局資助計劃,我是否可以就相關活動提交申 請?
不可以。由於獲藝發局資助計劃的「計劃資助」、「文化交流計劃」、「配 對資助計劃」和一些委約活動計劃,本局會根據其受影響情況而繼續讓獲資助者得到已批許的資助,因此該計劃已涵蓋其工作人員薪金開支。另外,每 個非出版計劃和出版計劃將分別直接獲發$15,000 和 $3,000 資助,而部分亦可 經原有支援計劃申請獲得每計劃最多$15,000/$3,000 資助,即總共可獲得額外 資助最多$30,000/$6,000。因此相關資助計劃的獲資助者應使用已批許的資助 及本支援計劃提供的支援金支付已確定聘用的個人藝術工作者費用,即根據 與本局簽訂合約的財政預算中之工作人員酬金,令個人藝術工作者無須再向 藝發局申請。//